本月起提高低保標準
  本報訊(記者 張守帥)從本月起,成都市提高城鄉低保標準,併在全國率先實現同一區(市、縣)城鄉低保標準統一。這是記者11月20日從成都市民政局獲悉的。
  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後,成都錦江區、青羊區、金牛區、武侯區、成華區和高新區城市居民低保標準由家庭人均收入380元提高到430元,其餘區(市、縣)城市居民低保標準在現行標準基礎上提高10%。2013年已調整城市居民低保標準的區(市、縣),原則上不再調整。
  此次調整的最大亮點,是農村低保提高到當地城市低保標準水平,實現城鄉低保標準統一。“這意味著,‘城鄉低保’的提法以後將被‘居民低保’所取代。”成都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負責人說,此前已有12個區縣實現城鄉統一低保標準,調整後,同一區(市、縣)統一城鄉低保政策將覆蓋全域,開創全國先河。
  據悉,成都現有16萬多人享受低保政策,涵蓋7萬多家庭,1-10月共發放低保資金3.5億元,城鄉低保標準統一後,將增加1億元低保資金支出。
  (原標題:成都率先實現城鄉低保標準統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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