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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月25日凌晨,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桑金科跳樓自殺。鮮為人知的是,3個月前河南還有一起官員自殺事件,平頂山市湛河區區委書記丁林平自殺身亡,截至南都記者發文,當地一直沒有公開。據平頂山市政法系統一位知情人士向南都記者介紹,自殺前丁林平曾被有關部門約談,有線索指向丁林平曾向原平頂山市領導行賄。(12月26日《南方都市報》)
  官員丁林平跳樓自殺的消息被當地以因病逝世的消息所代替,而丁林平自殺前被相關部門約談及涉嫌行賄問題,卻在丁林平自殺後瘋傳。是任由小道消息瘋傳,還是用官方消息以正視聽,答案只能是後者,用真相回應公眾的關註,更不應該讓官員緣何自殺的真相隨官員自殺而被“埋葬”。
  近些年來,官員自殺的新聞屢被曝出。僅今年9月以來不滿3個月的時間里,各地就已有11名處級以上幹部自殺。或曰抑鬱症,或曰多種疾病纏身,找出的種種理由,最終都難逃官員可能有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。當藉以遮掩的理由被戳穿,那些以單位名義出面抬出的理由總會被當成笑料。從某種程度上來說,對死去的官員也是一種不尊敬。
  隨著反腐敗的不斷深入,廉政制度化的不斷建構,一些涉嫌腐敗的官員,因為反腐敗的高壓態勢,不能自持,不能應對,但又不敢向組織、向公檢法單位敞開心扉,承認錯誤,只能以悲壯的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。這種看似死後一了百了的痛快決定,確實難把涉嫌腐敗官員的劣跡消滅殆盡,加上一些單位以單位的名義為這些腐敗官員背書,反倒是加重了社會對官員腐敗事實的猜想、傳播與憎恨,以及對涉事官員所在單位的懷疑和不滿。
  任何機關,都不是腐敗官員個人的機關,也不是守法勤政為民官員個人的機關,更不是利益小團體的機關,而是社會大眾的機關。當腐敗官員被曝光後,以單位名義背書,佐證了權力的任意性和家奴化,突顯了權力在利益小團體化下的萎靡軟弱。
  對於因腐敗問題而自殺身亡的官員,《刑法》明確規定,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,但其可能存在的貪污賄賂金額豈能不被查處,其違法犯罪事實豈能蒙在鼓裡禁止公眾知曉?這不僅不符合加大反腐敗力度的政治新常態要求,不利於今後的反腐敗工作,更是對群眾知情權的輕視,積聚群眾對治理腐敗不力的不滿。所以,在官員自殺之後,就不免有公眾去猜想,是不是該官員又被約談了,或者乾脆就是該官員是不是違紀違法了。與其讓小道消息滿天飛,讓公眾去猜,不如一五一十、原原本本的告訴公眾官員自殺的真相。
  《扁鵲見蔡桓公》千古流傳,原因就在於對諱疾忌醫的正確看待。對於官員自殺身亡的新聞,相關方面應該有自我脫敏的意識和能力。倘若確實是官員身體有恙不堪重負而亡,就要在官員健康履職方面提供些制度支撐,多出科學的建議,讓官員遠離病痛;倘若官員確為違紀違法,更要形成讓官員能夠懸崖勒馬、回頭是岸、全力懲處的機制。如若不然,也可能重蹈諱疾忌醫、積重難返的局面。
  文/張立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官員自殺,真相和責任不能被埋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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